辽宁洪城环保有限公司车库公开招租公告

发布日期:2026-08-01 | 来源:

一、招租单位概况

出租方:辽宁洪城环保有限公司

本次出租标的权属清晰,为我司自有资产,现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所属车库实施公开整体招租,欢迎符合资格的意向承租方参与报名。

二、出租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位置:营口市西市区吊桥里泵站院内,临街辽河大街

建筑概况:砖混结构车库4间,总建筑面积 165.12㎡,1995 年建成;外墙砂浆、370mm 厚墙体,室内涂料墙面、混凝土地面,翻板车库门,水电配套齐全,房屋现状一般

出租方式:4 间车库整体打包出租,不拆分租赁

租赁用途:仅限车辆停放、仓储或一般经营活动(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化品、违禁物品,不得从事餐饮、加工、噪音扰民、污染类经营活动,不得改变车库原有建筑结构)

租金底价:依据辽宁衡信价格评估有限公司《辽衡信评字 (2026)第 41 号》评估报告,标的年租金市场评估底价24107.00 元(大写:贰万肆仟壹佰零柒元整),报价不得低于该底价,高于底价报价有效。

标的现状:车库空置,按现场实物现状交付,意向承租方须自行实地踏勘,报名即视为认可房屋全部现状,出租方不承担翻新、修缮义务。

三、租赁核心条件

租赁期限:拟定租赁期限3年,租赁期满承租方如需续租,须提前30日书面申请,出租方重新评估定价后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免租期:无免租装修期。

租金支付方式:按年度一次性预付,先付租金后使用;每年租金需在当期租期起始前 5 个工作日全额缴清。

水电及其他费用:租赁期内车库产生的水费、电费、场地保洁、治安管理等全部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按月足额缴纳。

四、意向承租方资格要求

自然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失信、违法经营记录,具备足额租金支付能力;报名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企业单位:合法注册存续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次车库使用要求,信用良好、无行政处罚及失信记录;报名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承租。

意向承租方承诺不存在与出租方管理人员亲属关联交易禁止情形,提交全部报名材料真实合法,若存在虚假材料,直接取消承租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报名相关事项

报名时间:2026年7月31日 —2026年8月6日(工作日 9:00-11:30,14:00-16:30,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地点:辽宁洪城环保有限公司综合事务部

踏勘安排: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截止前,意向承租方可提前电话预约现场实地查看车库,出租方统一安排陪同踏勘。

报名需提交材料

(1)自然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招租比选规则

招租公告对外发布之日起,只有一家企业报名,采取商务谈判方式;若有两家或两家以上企业报名,则采用公开比选法,招租评委将召集参选企业现场对参选企业带来的密封报价函进行拆封比选,选取起步价报价最高者为中选签约企业;(起步价相同情况下,考虑租赁年限,以租赁年限最高者为中选签约企业;如遇年限相同,将酌情考虑涨幅范围,以接收涨幅范围更高者优先);

七、合同签订与标的交付

确定承租方后 5 个工作日内,双方签订正式车库租赁合同;承租方逾期未签约,视为自动放弃承租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标的重新对外招租。

合同签订且首年租金、履约保证金全额到账后 3 个工作日内,出租方按现状完成车库移交,签署资产交接清单。

承租方不得擅自转租、分租车库,如需改造车库墙体、门窗,须提前提交书面改造方案,经出租方书面审批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到期须恢复原状。

八、重大事项披露

本次租金评估报告有效期至 2027年7月29日,本次招租底价以该评估结论为依据,评估报告可现场查阅。

标的位于泵站厂区内,厂区实行门禁管理,车辆通行、进出时间需遵守泵站统一管理规定,承租方须服从厂区安保管理。

车库建成年限较长,房屋存在老化情况,出租方不承担房屋渗漏、设施老化维修责任,日常维修养护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本次招租仅提供车库场地使用权,不提供产权证明用于工商注册、抵押贷款等其他用途。

租赁期内如遇政府征地、厂区规划调整等不可抗力情形,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仅退还剩余未使用租金,不承担装修、经营损失赔偿。

九、联系方式

咨询联系人:高原

联系电话:13464743330

公司地址:辽宁洪城环保有限公司(营口市西市区西兴街47号)


           辽宁洪城环保有限公司

              2026年7月31日